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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,加工貿易是發展進出口的重要貿易方式,對我國擴大出口、增加就業、利用外資、吸納境外機械制造業轉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。為此,我國十分重視加工貿易的發展,制定了多項鼓勵加工貿易發展的政策、法規和管理制度。但到目前為止,隨著經濟與產業結構的調整,加工貿易給我國的經濟可持續發展帶來了負面的影響,國家有關部門也陸續出臺了調整加工貿易的相關政策。 58種機械產品列入加工貿易禁止目錄 2007年4月5日,商務部、海關總署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發布公告,公布了《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》),以限制加工技術水平較低、生產工藝水平落后及高耗能、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國內資源商品的加工貿易。《目錄》共列出了1140種海關10位數稅號商品,其中新增184種,從2007年4月26日起執行。 公告同時規定,新增補商品在2007年4月26日以前已經商務主管部門批準的加工貿易業務,允許按規定向海關申請加工貿易備案,并在經審批的合同有效期內執行完畢;以企業為單元管理的聯網監管企業允許在2008年4月5日前執行完畢。 在禁止的目錄中,主要涉及柴油等能源產品、部分化工原料、農副產品、稀土金屬礦、紙漿等。機械產品方面,共有58種列入,其中禁止加工貿易出口的兩種(鉛酸蓄電池),禁止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舊機電產品的56種。 在禁止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舊機電產品的56種中,空氣調節器13種,非電熱(用煤、油、天然氣)工業爐4種,制冷機械及其零件29種,復印設備1種,印刷機械及零件6種,照相機3種。 以上禁止類產品中,鉛酸蓄電池加工貿易出口影響2億美元,其他用進口舊設備作為加工貿易出口的影響有限。 我國機械工業加工貿易四大特點 據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統計,2006年我國機械工業加工貿易進出口額為1010.97億美元,同比增長28.26%,占機械工業當年進出口總額2839.71億美元的35.6%。其中,進口332.03億美元,同比增長22.34%,占機械工業進口額1416.12億美元的23.44%;出口678.93億美元,同比增長31.36%,占機械工業出口金額1423.59億美元的47.69%。 加工貿易出口中,來料加工出口90.25億美元,增長20.47%,進料加工出口588.68億美元,增長33.21%。 近幾年來,加工貿易出口是機械工業出口最多的貿易方式,出口金額均占機械工業出口總額的50%左右,多于一般貿易出口。據海關統計,2002年加工貿易出口占機械工業出口的比重為55.55%,2003年為55.31%,2004年為54.86%,2005年為49.47%,2006年雖下降到47.69%,但金額仍多于一般貿易出口。2006年,我國機械工業加工貿易出口678.93億美元,比一般貿易出口675.8億美元多3.13億美元。
根據2006年的數據,我國機械工業加工貿易出口有以下特點:一是加工貿易出口在機械工業出口中占有50%左右的比例,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;二是外資企業加工貿易占機械工業加工貿易出口的84.41%,出口達573.1億美元,處于主體地位;三是沿海省市加工貿易出口占機械工業加工貿易出口的97.9%,非常集中;四是機械工業加工貿易的主要貿易伙伴是美國、歐盟、日本,而日本、我國臺灣地區、東盟和韓國是機械產品加工貿易的主要進口國家和地區。 2006年,我國機械工業從美國加工貿易進口僅19.91億美元,而出口達158.6億美元,主要是從日本、我國臺灣省、韓國、泰國進口料件加工后,轉向出口美國。加大了我國與美國的貿易逆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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